道德经第十九章-原文注音-老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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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注音】

         绝 jué 圣 shèng 弃 qì 智 zhì,  民 mín 利 lì 百 bǎi 倍 bèi;  绝 jué 仁 rén 弃 qì 义 yì,  民 mín 复 fù 孝 xiào 慈 cí;  绝 jué 巧 qiǎo 弃 qì 利 lì,  盗 dào 贼 zéi 无 wú 有 yǒu。  此 cǐ 三 sān 者 zhě,  以 yǐ 为 wéi 文 wén 不 bù 足 zú,  故 gù 令 lìng 有 yǒu 所 suǒ 属 shǔ,  见 xiàn 素 sù 抱 bào 朴 pǔ,  少 shǎo 私 sī 寡 guǎ 欲 yù。

【注释】  1、绝圣弃智:抛弃聪明智巧。此处“圣”不作“圣人”,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,而是自作聪明之意。 2、此三者:指圣智、仁义、巧利。 3、文:条文、法则。 4、属:归属、适从。 5、见素抱朴: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。“素”是没有染色的丝;“朴”是没有雕琢的木;素、朴是同义词。 6、绝学无忧: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。

【译文】  抛弃聪明智巧,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;抛弃仁义,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;抛弃巧诈和货利,盗贼也就没有了。圣智、仁义、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,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,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,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,减少私欲杂念,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,才能免于忧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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